头条网友爆料:9月3日一大早,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该网友的汽车窗被砸了,当时网友还以为是骗子打的电话,结果......
想要在洗车场内停车,车主需支付每个月一百元的停车费,但是一则“车主停车须知”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
其中一条:本车场仅向车主提供车位的租赁使用权,不负责保管,不承担车辆损伤、损坏及遗失责任。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有的网友认为,车场既然设立,就应该有基本的配套设施,应当有摄像监控;有的网友认为,感觉这停车场买了地一样,你只要停,就收钱,出事就没有任何责任,够霸王......
车辆被砸的具体情况尚不明确,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
不少网友对于停车场
收取停车费却不负责保管的行为很不理解,
你有见到过这样的“霸王条款”吗?
大家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