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七星分局朝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寨山脚村路边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走访以及车安网定位,追踪到车辆在兴安县城出现。
在兴安县局的协助下,当天下午16时将嫌疑人赵某某抓获。在证据面前,赵某某百般狡辩,坚持说该电动车是从别人手上买的,民警以涉嫌收购赃物为依据将赵某某带回审查。
民警工作中发现,赵某某及家人租住在寨山脚村,离案发地不远。通过调取监控和现场实地调查,民警对赵某某盗窃电动车事实一目了然。
28日,民警再次审讯赵某某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赵某某终于承认看到停在路边的电动车后,临时起意,盗走了电动车,并马上用面包车运回兴安老家。
在兴安县局的协助下,当天下午16时将嫌疑人赵某某抓获。在证据面前,赵某某百般狡辩,坚持说该电动车是从别人手上买的,民警以涉嫌收购赃物为依据将赵某某带回审查。
民警工作中发现,赵某某及家人租住在寨山脚村,离案发地不远。通过调取监控和现场实地调查,民警对赵某某盗窃电动车事实一目了然。
28日,民警再次审讯赵某某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赵某某终于承认看到停在路边的电动车后,临时起意,盗走了电动车,并马上用面包车运回兴安老家。
目前,赵某某(男,36岁)因涉嫌盗窃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