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补充政策措施(试行)》。继去年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八条”基础上,我市又一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政策落地。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满产达产,降低工业实体经济成本,破解制约桂林工业发展瓶颈问题。
《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补充政策措施(试行)》包括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支持园区加速聚集、支持技术改造与创新、支持企业扩大投融资、支持工业要素保障“五大类别”共十条。
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方面,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范围包括:被评为年度全市龙头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被评为年度全市初创示范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30%(含)以上的;被评为年度全市“企业上云”示范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新建投产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
支持园区加速聚集方面:按照桂林市特色产业园相关管理要求,达到2021年建设目标的,被评为国家、自治区级的特色产业园可获得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技术改造与创新方面,被国家、自治区评为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产业化示范的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也可获得相应奖励。
在支持企业扩大投融资方面:支持为工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市财政给予工业企业全额贴息。同时,支持现有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到工业开发区(园区),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制定搬迁政策。
在支持工业要素保障方面:通过优惠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用气、物流成本,并支持企业扩大宣传力度。其中,日用气量达到5万立方米(含)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65元/立方米;日用气量在3至5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70元/立方米;日用气量在3万立方米(含)以下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90元/立方米。同时,对年产值超3亿元(含)以上,实现产值和税收正增长的工业企业销往区外的产品运输,按物流费用8%给予工业企业补助。
据统计,截至3月2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77家,目前已经100%实现复工;企业到岗人数7.45万人,复产率达86.6%。《补充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市工业企业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满产达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补充政策措施(试行)》包括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支持园区加速聚集、支持技术改造与创新、支持企业扩大投融资、支持工业要素保障“五大类别”共十条。
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方面,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范围包括:被评为年度全市龙头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被评为年度全市初创示范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30%(含)以上的;被评为年度全市“企业上云”示范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新建投产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
支持园区加速聚集方面:按照桂林市特色产业园相关管理要求,达到2021年建设目标的,被评为国家、自治区级的特色产业园可获得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技术改造与创新方面,被国家、自治区评为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产业化示范的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幅15%(含)以上的也可获得相应奖励。
在支持企业扩大投融资方面:支持为工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市财政给予工业企业全额贴息。同时,支持现有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到工业开发区(园区),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制定搬迁政策。
在支持工业要素保障方面:通过优惠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用气、物流成本,并支持企业扩大宣传力度。其中,日用气量达到5万立方米(含)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65元/立方米;日用气量在3至5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70元/立方米;日用气量在3万立方米(含)以下的工业企业,综合配气价格不超过0.90元/立方米。同时,对年产值超3亿元(含)以上,实现产值和税收正增长的工业企业销往区外的产品运输,按物流费用8%给予工业企业补助。
据统计,截至3月2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77家,目前已经100%实现复工;企业到岗人数7.45万人,复产率达86.6%。《补充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市工业企业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满产达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陈劭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