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献匾率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活动。希望桂林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水平。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武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鸣翠新都小区和四季花城小区,详细了解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管理等相关情况。调研组还分别在七星区和象山区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以及街道社区负责人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建议和意见,并就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
卢献匾表示,桂林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绩可圈可点。调研中针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合理吸收,纳入到新条例的修订中,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努力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好、完善好。
卢献匾指出,物业管理条例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对于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使条例更具有实操性,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后,希望桂林市、区、街道等相关部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小区业委会等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运用好。同时,也希望桂林借助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提高城市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赵乐秦感谢调研组到桂林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他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意义重大,切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确保物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基层治理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桂林持续推进无物业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和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赵乐秦建议有关部门发布专业标准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入职设定门槛。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权利,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与业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良好物业管理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市委常委、秘书长赵仲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理胜参加调研。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武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鸣翠新都小区和四季花城小区,详细了解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管理等相关情况。调研组还分别在七星区和象山区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以及街道社区负责人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建议和意见,并就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
卢献匾表示,桂林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绩可圈可点。调研中针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合理吸收,纳入到新条例的修订中,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努力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好、完善好。
卢献匾指出,物业管理条例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对于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使条例更具有实操性,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后,希望桂林市、区、街道等相关部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小区业委会等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运用好。同时,也希望桂林借助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提高城市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赵乐秦感谢调研组到桂林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他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意义重大,切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确保物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基层治理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桂林持续推进无物业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和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赵乐秦建议有关部门发布专业标准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入职设定门槛。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权利,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与业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良好物业管理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市委常委、秘书长赵仲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理胜参加调研。
(李晓宁 马智琴 王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