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刚刚过去,一些不文明旅游现象引起关注。有人骑上雕塑,有人爬上大树,有人一边赏花一边扔垃圾……正因为此,对文明旅游的呼唤,再次成为公共话题。
在种种不文明旅游行为中,有的是因不熟悉环境和规矩、一不小心所致;有的是景区环境设施不配套、让人不便甚至出现“三急”所为。但是,那些骑上墙头的、攀上树枝的,以及文物上“到此一游”的手笔,很难用“不知道规矩”当理由。至于泡面泼空姐、扬言炸飞机、卢浮宫泡脚等行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毫不顾忌影响和后果,就只能用“任性”来解释了。
对待不文明旅游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据悉,按照国家旅游局依法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省市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公共领域是大家的,倘若没有基本的规矩和秩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最终也无法保障。《办法》的施行,正是给旅游者设了硬性规矩。一旦有了“记录”,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还会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甚至影响其今后的旅游行为。
在此,我们向所有桂林人呼吁:真正告别旅游“任性”,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除了制定管理办法,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孔子曾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向不文明旅游说“不”,让崇尚文明成为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