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周转两个月,一欠就是快两年。202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们,你们欠的钱什么时候还?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以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这些行为将被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限制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让他们上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向所属区域的执行法院提交《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法院经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制作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
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恭城法院提醒社会各界,在与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经济交往中要谨慎小心,如有发现上述人员有高消费或隐匿财产的情况,请及时向我院举报,法院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73-8215609
扩散一次,曝光就多一次!对于这些人,必须让他们寸步难行,知道失信于人的后果!同意的请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