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4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1月14日,南宁市疾控中心在对南宁市入境隔离专班工作人员按规范要求隔离并进行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富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场所消杀的1名工作人员陈某核酸检测为阳性。
目前,已将陈某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治,并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转运隔离。
南宁市第一时间启用应急机制和响应措施,全面溯源排查,以最认真的态度、最快捷的速度、最强劲的力度、最坚决的行动、最科学的方法、最严格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核酸检测和流调管控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疫情控制在最小区域,全力阻断疫情传播蔓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科学、精准、有序、高效开展。
陈某某近期具体活动轨迹为:
该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男,36岁,广西马山人,现居住于兴宁区虎丘村31号。陈某某自1月12日起出现乏力、咳嗽症状,无就医史、购药史,于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时结果呈阳性,1月14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并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及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由120负压救护车将其转运至我市定点医院隔离救治。
12月29日,在虎邱买包子(冠稻汤包),然后骑电车去公司,在公司与工友一同乘坐面包车去装广告栏,后回虎邱吃饭;
12月30日与弟弟从虎丘开车前往沃沃酒店(江南店)消杀,消杀后晚上22:00返回虎邱博白白切虎邱店吃饭;
12月31日开车去沃沃酒店(江南店)做消杀,结束后前往瑞士花园安装宣传栏(戴口罩),因安装问题与瑞士花园所在居委会沟通(全程戴口罩),晚上到过朝阳百货大楼内部安装广告纸,测温正常戴口罩入场。
1月1日,骑电单车从虎邱家中到沃沃酒店(江南店)消杀,结束后回虎邱住所,后乘坐私家车前往吴圩镇七坡林场。
1月2日开私家车从吴圩七坡林场到沃沃酒店(江南店)开展消杀工作,中午12:00左右开车回七坡林场,下午坐私家车其到明秀路与同事汇合,后前往西乡塘区陈村某户人家,同时去一个废品回收站进行消杀,消杀结束坐原车回明秀路,后骑共享电车回虎邱家中。
1月3日骑电单车到沃沃酒店(江南店)开展消杀工作,后在旁边巧二娘粉店吃粉,工作结束后返回市妇幼对面的公司营业点吃饭,结束后骑电车回虎邱。
1月4日从虎邱家中电车前往沃沃酒店(江南店)接受核酸检测、后开展消杀,工作结束返回虎邱家中,步行去博白白切虎邱店吃快餐,后回家未外出。
1月5日 骑电车去沃沃酒店(江南店)工作,11:24在尝不忘五一路新屋店用餐,工作后约18:00从沃沃酒店回虎邱,18:36在楼下菜贩处购买一把青菜,后未外出。
1月6日,与工友共4人从家中到瑞士花园小区、大化路1号门口、兴达苑安装宣传栏。安装后4人回明秀路消杀公司,坐私家车回七坡林场,后未外出。
1月7日开私家车到沙井起亚4S店修汽车保养,期间在4S店内吃午饭后,13:22上301公交车戴口罩,回吴圩七坡林场。
1月7日-10日,一直在七坡林场小区,期间仅到小区内另一楼栋的菜店拿网购食品两次。
1月11日上午拼车(共1名司机,4个乘客)去沃沃酒店(江南店),拼车时戴N95,在沃沃酒店接受核酸检测后做消杀,期间外出到附近彩票站兑奖买彩票,后继续返回酒店继续工作,12:00其弟弟开车接其回虎邱家中。
1月12日上午从家中骑电车到沃沃酒店(江南店)做消杀,12:55回到虎邱,在博白仔真味馆吃午餐,13:30在虎邱的金时代网吧上网,下午19点由其弟开车送到长虹路88号城市便捷酒店(兴宁区隔离酒店),期间兄弟2人在城市便捷酒店6楼食堂就餐,晚上9点40分-凌晨1:30在酒店消杀,结束工作后在酒店房间休息。
1月13日中午12点在房间门口接受核酸采样,采集完咽拭子后就到城市便捷酒店6楼就餐,就餐结束回房间休息,约18:00在城市便捷6楼酒店用晚餐。
以上是该病例的大概活动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