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车
系上安全带成了大家默认做的事
毕竟这是保命带
不过,小车后排乘客
以及面包车、大客车上的其他乘客
却往往没有系安全带意识
让这条“生命带”成了摆设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从现在起乘客在车上不系安全带要罚款了!!
广西交警正在严查!
桂林
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从3月23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整治(现场查处)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专项行动。据统计,截止到23日下午4点,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473起。
乘客不系安全带,罚!3月23日16时左右,一辆“桂C8V***”号牌小车在秀峰区环城西二路和西凤路交叉口,被开展整治行动的秀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副驾驶座上的乘客没有系安全带。
对此,民警依法对副驾驶座上的乘客马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对司机及乘客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副驾不系安全带还伸脚出窗外,罚!3月23日16时许,临桂交警大队在临桂西城大道开展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桂C2R***”小型面包车从西城大道北往南驶来,远远看去车辆挡风玻璃处有一只脚伸出来,交警随即将面包车拦下。
走近一看,民警发现该车副驾驶座位的男子未系安全带,且把脚搭在仪表台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警立即将驾驶人叫下车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因在机动车行驶时,乘座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罚款50元。 行动中,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管控,采取集中警力加大盘查力度,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与执法服务站拦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现场查处,最大限度将警力、执法装备等投入一线路面执法,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同时加强宣传警示,及时报道整治情况,引导大家严格遵循“一盔一带”守护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往桂林市查处的基本为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专门针对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希望大家为了牵挂和关心我们的人,一定要系好安全带,用小小的行为规范安全回家。
柳州
为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效果,提高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柳州交警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加强对机动车前、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执法力度。
在执勤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较高,但是后排乘客很多并未养成系安全带的良好意识,无论是私家车辆还是运营车辆,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普遍较低。
据公安部交管局调查研究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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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乘车人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处50元罚款。 乘客在车辆行驶时无论坐前排还是后排均应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生命带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安全请一定要规劝身边所有人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均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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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天一剑、广西桂林交警、柳州交警我怎么这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