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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桂林: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在全区率先可接续办理

2021年03月26日 11:36:4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转业安置在桂林地方单位或选择在桂林自主择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可以将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接续。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安居作用,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退役军人唐先生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业务。唐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退役军人可以直接把自己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接续办理,这对于急需在桂林安家创业的他来说,是一件便利、贴心的大好事。
  退役军人 唐先生:“现在真的方便了,带好材料过来,马上就能把接续业务办完,然后转个身就可以在旁边的柜台办理购房贷款了,这对于我们刚转业又急需购房的退役军人来说,真是一件大好事。”
  记者了解到,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业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业到地方单位工作,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选择自主择业,没有在地方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不同,办理接续业务手续也有差别。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缴业务部主任 余国振:“退役军人自主择业人员,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的,要首先在我中心建立公积金个人账户,再把原在部队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及相关信息转移到新开设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中,这样就完成住房公积金接续,在接续后,住房公积金就可视为连续缴纳。”
  据介绍,因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独立于地方而自成体系,一段时间以来,军人退役时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只能一次性领取,因此可能会导致转业后住房公积金出现中断的情况。而《通知》的出台实施,则解决了这一问题。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香荣:“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市公积金中心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多次走访各类退役军人,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同时深入市信访局调研,经过五个月时间,制定出这项政策,实现了支持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接续业务。”
  根据通知精神:安置在桂林的退役军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在退役后六个月内或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及各县(市)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已参加工作(如计划安置)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接续,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和接续。办理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须将在部队一次性领取的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如部队公积金缴存和地方公积金缴存出现断缴情况的,还须补缴断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标: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细则)
  此次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相关政策的出台,桂林市走在了全区前列,更是桂林以实际举措为退役军人减轻购房经济负担,强化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充分体现。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香荣:“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切实把‘双拥’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文明实践服务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唐运亮 张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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