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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首例: 一男子因无证酒驾蓝牌电动车被行政拘留

2021年06月01日 11:05:1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刁一真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一永福男子唐某因酒后无证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查获,被处罚款13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这也是永福交警部门查处的首例蓝牌电动车无证酒驾违法行为。 
       5月14日晚,唐某酒后驾驶一辆电动轻便摩托车去超市购物,途中被执勤的交警拦下,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人员做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因蓝牌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驾驶需要相关证件,唐某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驾驶人唐某被处罚款13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据了解,永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城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07起,其中轻便摩托车包含电动轻便摩托车不戴头盔8起,无证驾驶9起,酒驾1起,确保了县城交通秩序持续平稳、安全、畅通。
       永福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王权:近期,我大队在辖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酒后驾驶,无证无牌,报废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摩托车违法行为中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居多,而在被查处的摩托车中,大部分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常见的如蓝牌电动车,为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大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永福台 阳海翔 李妙龄 通讯员 秦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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