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从即日起,广西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有序开展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有序开展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过程中,需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做到妥善安排团队旅游线路,不组团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不承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
行程中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和指引,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停止旅游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团队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和广西的各项防控措施与指引,认真负起防控疫情主体责任,加强对导游和旅行社从业人员及游客的健康管理,确保经营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与指导职责,确保本辖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防疫措施落实到位,风险评估和分析能力提升,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