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12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石长进为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丁东弟的桂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肖育明的桂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祖军的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杨晓春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忠林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郑文波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韦明勇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梁贻勇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旭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余学龙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彬为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文明为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驰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刘明娟为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蒋杰为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唐松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廖希安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盘金塶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邓锦波为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戴拥军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秦奕明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王兴林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唐健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阳熙玮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路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潘险峰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