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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地方立法:匠心履职筑良法 凝心聚力促善治

2021年10月18日 10:19:4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刁一真  阅读:   查看评论()
    从2015年8月1日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始,五年来,桂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负重托、坚实履职,在时间的坐标上,镌刻下新时代桂林法治建设的闪亮印记。
    今年8月1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我市对《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草案)》和《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两条例待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这也标志着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廖国忠:这两个条例的制定,是我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嘱托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我市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奠定了法治基石,为保护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等环境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6年,我市制定出台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实体法《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为桂林历史文化珍贵遗产筑起一道法治保护“屏障”。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进行精准精细立法。我市先后制定实施了《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桂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围绕环境保护我市制定了《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最近,桂林市又加强了红军长征湘江战役遗迹保护的立法调研,积极探索革命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实践。
    五年来,桂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职权,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桂林地方立法从“新手上路”逐步走向正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构建并不断完善,立法步伐不断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经验不断丰富,为绘就桂林民主法治蓝图赢得了一个精彩的开局,交出一份耀眼的成绩单。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廖国忠:5年来,我们共审议法规案 12 件,表决通过 11 件,颁布实施 8 件。数量多、份量重、质量高的立法工作,为桂林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李建平:2018年开始  我市已经开始了3次专题询问 2021年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 进行了跟踪监督 分别涉及38个部门 开展这个专题询问 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 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廖国忠: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法治思想,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立法重点和立法资源集中到有利于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的事项上来,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谋划好、制定好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并抓好落实。
(杨毓麟 陈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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