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桂花遍地开,按照常理,桂花应早已开放。由于受气候影响,今年的桂花延期盛开,随着桂花飘香,盗打桂花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也时有产生。桂林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桂花又是桂林的市花,桂林人“爱绿护绿”和“爱花护花”的意识,也顺着城管执法部门长期以来的宣传教育与严厉执法打击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态文明素养也显著提升。由于桂花在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利益空间,因此仍有个别市民群众为一己之利罔顾公共利益,不惜破坏园林绿化而盗打桂花,折枝桂花树,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有损桂林全国文明城市的优良形象,必须加强宣传,积极防控。
为预防盗打桂花的事件再度发生,确保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完好。市城管支队根据市城管委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超前谋划,科学布控,迅速建立“护花”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定巡查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支队直属各大队在深入开展法规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昼夜巡查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盗打桂花行为。从10月18日开始,支队直属各大队兵分四路,分别对主城区秀峰、七星、象山和叠彩辖区桂花树成行的区域进行巡查执法,深入宣传《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纠治盗打桂花行为,同时还组建夜间突击队,针对市民群众夜间投诉举报的盗打桂花案件快速出击,实施严管重罚。为规避暴力抗法,市城管支队主动同市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对不听教育劝阻,盗打情节严重,破坏园林绿化面积大、案值高的个别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执法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市民群众,根据《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规定,攀折、刻划树木,擅自采摘花果,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破坏植物根系等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针对盗打桂花破坏园林绿化达到一定案值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