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钟某手中紧握着一面锦旗来到了七星区法院执行局404办公室,称一定要亲手交到执行法官周法官手上,并要当面感谢周法官尽心尽责为他追回投资款。
2019年,钟某在广西某科技公司通过某网络平台出借多笔资金,每笔资金出借后,平台向钟某出具相应的借款合同。2020年,柳州市某金融服务公司称因近来政策因素,某网络平台需良性清退,但却迟迟未将钟某出借的资金归还。钟某经催收无果后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谁料想调解书生效后,债务人柳州市某金融服务公司、蒋某以及唐某依旧未履行,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的初始阶段,法院启动了线上、线下查询,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经法院下达通知后亦未到法院接受调查,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钟某焦急万分,主动向法院提供了大量财产线索,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柳州某金融服务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刘某为被执行人。周法官审查后,依法裁定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并查询到其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其后,启动了拍卖程序。
钟某本以为拍卖房产就能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没想到法院通过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该房产系刘某唯一住房且先前设有抵押,抵押金额与房屋计税评估价相差无几,通过拍卖后能偿还钟某的不足拍卖款的10%。综合分析案情后,周法官认为,应当继续查找新的财产来执行。在仔细甄别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法院又调查核实到,被执行人蒋某个人独资经营的全州某医院仍在经营中,有营业收入。法院立即冻结全州某医院的银行账户。
就在法院足额冻结款项即将扣划之时,被执行人蒋某拿着相关文件到法院称该笔款项是用于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款,申请法院不要冻结扣划。根据这个情况,周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即刻与申请执行人钟某联系并组织钟某与被执行人蒋某、刘某、唐某进行协商。在不损害其他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下,经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解冻全州某医院大部分款项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以解燃眉之急;由法院扣划剩余部分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对于本案尚欠债务由被执行人柳州某金融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补充清偿。该执行和解方案既保障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得以发放,又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至此,被执行人均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顺利收回投资款,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通讯员 周穆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