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七星法院执行局举行了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1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449917元,得到了一致好评。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小玲到场,并对申请执行人表达了亲切的慰问。
龙某等4位申请执行人原为桂林某广告公司提供户外广告粘贴等业务,龙某自2013年起便承接了该广告公司的业务,并由其不定期组织包括本人在内的四位申请执行人进行广告牌作业。2015年4月27日,龙某等四人在某商业大厦进行外墙广告粘贴服务,四人在乘坐该广告公司所有的升降机从地面上升至广告位进行工作时,因升降机钢丝绳断裂坠落,造成四位当事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级伤残一人、三级伤残一人。因受伤无法工作,且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为讨回其依法所得各项损失费用故诉至七星法院。经本院一审、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广告公司应支付四人赔偿款共计约105万元。后因该广告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龙某等人于2018年1月份向七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半年的查询,执行到案款34.8万元,但因该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执行,且该公司法人代表下落不明,本院于2018年8月19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四位申请人执行人身体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且生活情况堪忧。执行法官根据四位申请人的生活情况结合案件内容,认为其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条件,便依照流程召集四位当事人前来申请。此次受助的执行案件中,还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两位申请执行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伤情对当事人的工作能力造成了影响,目前无业且无收入来源。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赔偿款无法兑现,申请执行人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来法院要求为其解决生活费。把群众放在第一位,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也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不仅是改善了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生活状况,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也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通讯员 巫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