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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纪律 “十严格十严禁”的通知

2021年12月17日 16:32:42  来源: 桂林市监察委员会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守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十严格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禁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阳奉阴违、无动于衷、贯彻不力。
  二、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脱逃、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格疫情信息发布,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四、严格紧密联系群众,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等行为。
  五、严格防控款物管理,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或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六、严格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或利用职务之便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
  七、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特别是不如实报告个人及亲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八、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行为。
  九、严格落实自我管理,严禁在疫情期间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十、严格疫情防控纪律,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和纪律要求的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务必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始终紧绷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务必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加强执纪问责,严明疫情防控纪律,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桂林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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