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6日,由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翚永红率队的自治区核验组到我市,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自治区中期评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蒋育亮,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学文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
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启动以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三大振兴”战略,充分用好历史、文化、红色、生态、旅游、产业“六大资源”,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项工作”。全市共获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2亿元,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先后培育和建设了中国民族特色村寨、广西民族特色村寨41个,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农旅融合发展试点2个。近年先后有7家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4家单位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在桂林期间,核验组先后到秀峰区、全州县、兴安县、灵川县、七星区、象山区、恭城瑶族自治县,对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6个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核验。
7月15日,自治区核验组召开中期评估反馈会,对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评估反馈。自治区核验组认为,桂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站在全局高度抓创建,坚持服务大局抓创建,优化民生保障抓创建,深化文化内涵抓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建议桂林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压实责任,逐项对照新测评指标要求查缺补漏;要周密组织、精心筹备,通过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进一步实体化、形象化;加强示范点讲解人员培训,提高讲解员的解说能力;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启动以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三大振兴”战略,充分用好历史、文化、红色、生态、旅游、产业“六大资源”,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项工作”。全市共获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2亿元,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先后培育和建设了中国民族特色村寨、广西民族特色村寨41个,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农旅融合发展试点2个。近年先后有7家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4家单位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在桂林期间,核验组先后到秀峰区、全州县、兴安县、灵川县、七星区、象山区、恭城瑶族自治县,对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6个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核验。
7月15日,自治区核验组召开中期评估反馈会,对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评估反馈。自治区核验组认为,桂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站在全局高度抓创建,坚持服务大局抓创建,优化民生保障抓创建,深化文化内涵抓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建议桂林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压实责任,逐项对照新测评指标要求查缺补漏;要周密组织、精心筹备,通过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进一步实体化、形象化;加强示范点讲解人员培训,提高讲解员的解说能力;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记者 金梦 安新闻 恭城融媒 费丽 蒙元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