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使用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7月4日,国务院就燃气安全召开了视频会议,专题部署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桂林市城管支队积极响应桂林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委号召,超前谋划,从常规性的巡查执法转入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掀起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新高潮。结合桂林市燃气市场和行业安全生产实际,依据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能职责,市城管支队研究制定了全市城管队伍燃气安全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提出举措,狠抓落实,在全市17个(市)县区迅速启动燃气安全执法“百日行动”,有效维护桂林燃气市场安全生产与有序经营。
此次燃气安全执法“百日行动”从7月8日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之后转入常态化安全治理,行动内容是燃气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重点是源头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充装和销售“黑燃气”,全面排查燃气工商用户安装报警装置和规范安装燃气设施设备等情况,依法查处侵占燃气管线、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使用安全。全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共分为17个治理行动组,其中主城区4个组(象山、秀峰、叠彩、七星),其他(市)县区13个组,分头组织执法行动,采取城管、公安、交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勤联动模式,形成合力,尽锐出击,力求实效。
8月9日12时许,市城管支队联合市巡特警支队在平乐县同安镇G323国道永发石材门口,查获2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载有液化石油气的小型普通客车。经调查核实,车牌号桂J1K812的小型普通客车装载有12公斤规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70个,运输路线从贺州市钟山县燕塘镇运输至恭城县莲花镇;车牌号粤F56N70的小型普通客车装载有45公斤规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9个,运输路线从湖南省江永县回龙圩回峰气站至恭城县莲花镇。涉案车辆均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资格证》,2名涉案司机均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随后,联合执法人员根据8月9日所查获的非法燃气运输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通过3个晚上通宵审讯当事人与现场蹲守,发扬连续作战的吃苦精神,最终摸排出当事人陈某的下线和多个储存“黑气”仓库等有效线索。
8月10日,市城管支队联合巡特警支队、恭城住建局,查处恭城县莲花镇一处涉嫌非法经营燃气站点,站点老板对从陈某处购买液化石油气并销售供认不讳。现场查获12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24个(其中重瓶16个,空瓶8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之后联合执法人员又在莲花镇新桥村查获陈某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的仓库,现场查获12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212个(其中重瓶31个,空瓶181个),4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41个(其中重瓶16个,空瓶25个),4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7个(其中重瓶5个,空瓶2个),查获倒气装置2套,封口膜一批。
8月10日晚至12日凌晨,经连续几个昼夜的蹲守,市城管支队联合市巡特警支队、临桂区公安局先后在雁山区李家村、象山区凯风路捣毁2个储存“黑气”的窝点,在临桂区高速公路寮田收费站成功截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厢式货车,暂扣燃气钢瓶一批,当事人已移交临桂区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自7月8日组织实施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以来,市城管支队共出动城管执法队员2800多人次,执勤车600余台次,联合主城区象山、七星、秀峰和叠彩城管大队分头行动,共巡察检查主城区范围内燃气工商户3万余家,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的支持配合下,共开展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联合行动15次,打击非法燃气站点23个,查处非法运输燃气车辆8辆,暂扣“黑气”钢瓶、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共2350个,排查餐饮行业工商户1108家,督促当事人立行立改潜在的安全隐患2000多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为守护平安桂林,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桂林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了燃气市场“打非治违”的社会震慑面。
8月10日晚至12日凌晨,经连续几个昼夜的蹲守,市城管支队联合市巡特警支队、临桂区公安局先后在雁山区李家村、象山区凯风路捣毁2个储存“黑气”的窝点,在临桂区高速公路寮田收费站成功截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厢式货车,暂扣燃气钢瓶一批,当事人已移交临桂区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通讯员:戴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