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龙胜各族自治县委批准,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原局长)蒋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蒋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纪法毫无敬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面对组织审查调查,心存侥幸,与他人合谋串供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一再错失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揽;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审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蒋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蒋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