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黑马网红辛吉飞凭着一手“科技与狠活”狂涨粉然后又迅速消失,只留下互联网事件的无限喧嚣和某龙头企业的无尽神伤。辛吉飞背后有无资本推动现在无法判断,说他是推动食品安全的英雄也为时过早,但他的行为确实引发了网络上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大讨论。本次事件,某龙头企业确实是祸从天上来,类似的行径不得不让人回想起2003年赵浩民“味精致癌论”为外资精准狙击莲花味精提供了舆论基础。
如果时间倒流,回到大学时期,我们要是像广大网友一般认为辛吉飞说的就是正确的,他是民族的良心,那我们的老师一定会满头黑线——你们这群人上课没听讲的吗,专业课程都还给老师了不成。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说明一个事实——具备食品科学专业背景的人士是不会听风就是雨的去冲击相关行业的。本文将从为什么要用食品添加剂、为什么不用美国或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与法规以及舆论引导方面进行评论。
一、为什么要用食品添加剂
本次舆论事件不少网友表达了这样的想法,为啥要加入添加剂,不能生产不添加的产品吗?网友有这想法其实非常正常,这也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现实体现。然而,想法很美好,事实上很难实现。从定义上来看,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的发展就没有现代化食品工业,就不可能为人们提供更多的食物选择,就不可能让这么多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投身到产值更高的二产、三产中,也不可能达到落实联合国减少全球饥饿人口的目标。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将食品添加剂妖魔化,更没必要刻意制造恐慌。
二、为什么不用美国或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与法规
说完添加剂的必要性,又涉及标准问题,有网友提出为什么企业采用国内海外双重标准,我们为什么不能套用美国或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与法规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同他们国家民众一样的品质。
其实,如果国家放宽监管,允许企业自己选择世界主要市场的任何一个标准执行的话,企业肯定愿意选择美国标准执行!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21卷(CFR Title 21《食品和药物行政法规》)规定,美国食品添加剂(EAFUS)目录包含约4000种物质,且在使用的时候允许标注大类甚至不标;日本稍微严格点,也有3000余种,而且根据在日本的网友表示,根据日本的法规,含量低于1%的成分允许不标注。反观我们国家呢,根据现行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57种,这还是包括了1477种在国际上不作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香料,而且凡是在产品里使用的物质,无论含量多少,都需要在标签上由高到底予以标识,外国原装进口的食品的中文标签也需要按此执行,这也是为什么会让国内消费者认为企业感觉被区别对待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国家现在食品安全最大的问题在于执法力度,不过这也在完善中。
三、关于本次事件舆论的看法
首先,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培育一个民族品牌不容易,不能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让其无辜的倒下,重现当年的“莲花事件”;其次,科普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更多的具备专业知识水准的人士出来就专业问题发声;再次,食品标准更新的宣传也应跟上,本次事件中就有不少人不知道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就2023年食品安全标准项目立项征集意见;最后,互联网晴朗行动还需继续,加大打击故意带节奏、歪曲事实的账号的力度。
总之一句话,食品安全关系所有人,国家也在行动中,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监管好。
(作者:欧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