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以彭云为首的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兴安县公安局侦破了以犯罪嫌疑人彭云为首的犯罪团伙,经侦查,该团伙自2020年以来在桂林市兴安县等地区有组织的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已对该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凡是知晓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人、被害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奖励。
二、敦促该犯罪团伙的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投案后能如实供述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依法从重处理。
三、对窝藏、包庇涉案人员,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五、举报方式(一)举报电话:110,0773-6222263,18277369329(黄警官),18277368951(袁警官)。(二)来信来访地址:兴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广西兴安县兴安镇城区海螺路12号),邮编:541300。特此通告
兴安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