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31日电(记者聂新宇)记者从31日举行的广西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妇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迅速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3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部署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目标,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4766人,发放救助金5688.4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2365人,发放救助金3335.58万元。救助困难儿童2401人,发放救助金2352.82万元。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接收妇联组织移送263件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西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做好困难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进行多元救助,提供就业创业和法律、社工、心理等多方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对移送线索所涉困难妇女儿童,广西妇联先后开展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协助就业、帮助落实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其他救助等共计1297人次。
下一步,广西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将深化开展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动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