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乐法院二塘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温情调解、释法明理,帮助昔日好友打开心结,化解矛盾纠纷,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张三和李四是邻村朋友,两人日常交往密切。2022年因事业需要资金周转,张三向李四借款共8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率。借款逾期后,李四多次追讨张三还款,但张三仅支付了4800元利息,剩下的一直没有偿还。李四遂向平乐法院提起诉讼,昔日好友最终对簿公堂。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本交往密切,关系良好,主动与张三李四进行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两人当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融法于情、释法明理,从法理角度向李四说明拒不还款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也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不要因为钱财伤害了原来的感情。
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劝说调和,张三愿意主动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同时,李四为了缓解张三经济压力,同意张三分期偿还借款。最终双方相互理解达成一致意见:张三偿还李四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6000元,分期偿还至清偿完毕,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在法官的见证下,张三将诉讼费和保全费当庭现金支付给李四,两人矛盾纠纷当场化解,因借钱纠纷而受损的多年友谊也和好如初。
平乐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为实现乡村文明、乡邻和谐、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