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出炉,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实验区获评优秀等级,是全广西三个获此殊荣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
2015年4月,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成立。根据规划,该实验区的保护范围为桂林市全境,包括17个县(市、区)、133个乡镇、228个社区、1654个村。经过多年努力,实验区内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截至目前,桂林市列入各级非遗项目名录共752项,其中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1项(瑶族油茶习俗),国家级6项(广西文场、桂林渔鼓、瑶族服饰、资源河灯节、桂林米粉制作技艺、瑶族油茶习俗),自治区级123项,桂林市级127项,县(区)级496项;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552人,其中国家级7人、自治区级88人、市级190人、县级325人;建设完成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42个(其中传承示范户7户),自治区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个,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3个,市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30个。
2015年4月,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成立。根据规划,该实验区的保护范围为桂林市全境,包括17个县(市、区)、133个乡镇、228个社区、1654个村。经过多年努力,实验区内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截至目前,桂林市列入各级非遗项目名录共752项,其中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1项(瑶族油茶习俗),国家级6项(广西文场、桂林渔鼓、瑶族服饰、资源河灯节、桂林米粉制作技艺、瑶族油茶习俗),自治区级123项,桂林市级127项,县(区)级496项;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552人,其中国家级7人、自治区级88人、市级190人、县级325人;建设完成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42个(其中传承示范户7户),自治区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个,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3个,市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30个。
(陈琪 庞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