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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通报:1死11伤

2024年04月08日 09:48:55  来源: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4月7日晚安徽省肥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火情通报

  4月7日18时09分,接群众报警,肥东县撮镇中心街一民房一楼楼道杂物间起火。接警后,消防、公安、120等部门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明火迅速被扑灭。

  经初步查明,着火物为一楼楼道杂物。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正在医院留观和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房主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肥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7日

  楼道内堆放杂物,很危险!

  消防部门已多次提醒

  楼道内切勿堆放杂物

  1.容易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杂物,像木质类、棉织类、纸质类等物品,存放时间越久,稍遇见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层停放电瓶车、随地乱扔烟头等行为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影响疏散逃生

  楼道堆放杂物造成通道的堵塞,如遇到火灾发生,会严重影响疏散逃生。

  3.影响火灾扑救

  杂物堆积在楼道容易造成通道堵塞,遇到火灾警情发生,会严重阻碍到消防救援人员的扑救工作。

  在楼道堆放杂物不仅有危险

  而且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

  平时看似不起眼

  但在火灾发生时

  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些要点请牢记

来源 | 羊城晚报综合合肥发布、北京日报、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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