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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车位行为为何频频发生

2024年04月22日 11:46:08  来源: 兴安县高尚镇  所属分类:桂观评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自家花15万购买的私家车位多次被占,车位业主“放大招”——雇人将车位用焊条焊死。白色SUV车主被封堵2天后承认占车位不对,自行将焊死的围挡拆除,将车开走。对此,物业解释称:“和他(白车车主)沟通过,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跟双方多次沟通,至于他挪不挪车,我们没有强制性地做任何行为。”知名律师曾庆鸿受访认为,如果李先生寻求公力救济无果的情形下,“不得已”采取在自家车位上用焊条,当属自力救济的自主行为。(4月1日极目新闻)
  李先生高价购买的车位屡屡被别人强行占用,发现还是同一辆车,沟通无果后在自己车位上放过轮胎占位,但是依然挡不住对方的无赖,这才导致李先生被迫采取维权行为,出现用钢条封住蹭位车。物业声称沟通了但是没有执法权就逃避了责任,而占位车主私自占用他人车位,屡教不改还对他无可奈何,这是何道理?对于李先生来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难,钉焊条这种自力救济的自助行为,也耗费自己的财力精力。
  近年来,我们经常能看到强占车位的行为,这种不想出钱又想停车的行为给他人造成很大困扰,电话请对方挪车要么推三阻四要么答应很爽快却毫无行动,给人一种好人难当,坏人横行的感觉,到底谁可以管管这些不遵规守法的人?
  其实小区内私自占车位可以报警。私人停车位被属于侵犯其合法物权,合法物权受法律保护。对于私自占车位的行为,业主可以向物业举报,由物业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协商不了可以报警处理。但大家平时工作生活都很忙碌,时间有限,抱着大家互为邻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想法,才让占车位这种行为屡见不鲜。那其实对于自己购买的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只要不影响公共安全、其他业主停车,已经取得了产权的车位可以安装地锁,能有效减少他人在自己车位停车的乱象,让自己省心省事。而对于蛮不讲理、屡劝不止的人来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对抗,不让对方得逞。
  为什么车位显得如此紧俏呢?对于老小区来说,大多没有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的话停车位有限,而且先到先得,很多上班族回来的晚就不好停车,尤其现在很多小区路边的停车位开始收费,部分小区也开始划线出租车位。近些年的新小区,像李先生购买的停车位也要停车管理费,还要加上物业费,现在出现这种占用车位的情形,物业方属实敷衍。如果小区没有公共停车位,又没有购买与租赁车位的业主,该车辆就不应该进小区,别的业主花钱购买的停车位就应该免费给别人停车或占用吗?
  物业负责整个小区服务,停车的管理也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像李先生这种情况,物业沟通协商对方还不悔改,物业方就可以强制手段不让其他人占用业主车位。不能因为所谓的没有执法权,就袖手旁观,不参与管理不做任何措施,这是物业方的责任和义务,不是和稀泥当和事佬事情就过去了。像李先生这种事件是因为被曝光了,才被大家熟知,而平时不知道的还有许许多多同类事件。
物业对于停车管理应该不断优化,多与业主沟通倾听意见,根据小区现有车辆数量合理规划小区空间,让车辆安心停安心放,做好宣传工作,倡导大家文明停车,购买或租赁车位,不要占用他人车位和消防通道,可以实行有奖举报,对不符合规定乱停乱放的行为留存证据,方便物业管理和相关单位处罚,同时对外来车辆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相信在物业认真负责,业主配合的共同努力下,能减少停车乱象。
(通讯员:伍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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