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陈国富为桂林市副市长。
(二)
任命申春梅(女)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燕(女)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义国 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方悦仁的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夏孟秋的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蒋雪娇(女)为桂林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欧阳军辉为桂林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蔡一鸣为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任命潘玲(女)为桂林市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陈永东的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秦桂珍(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邓羽珊(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文练(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黄荣(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邢卫斌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谢斌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佩凤(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梁相林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4年6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陈国富为桂林市副市长。
(二)
任命申春梅(女)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燕(女)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义国 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方悦仁的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夏孟秋的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蒋雪娇(女)为桂林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欧阳军辉为桂林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蔡一鸣为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任命潘玲(女)为桂林市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陈永东的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秦桂珍(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邓羽珊(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文练(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黄荣(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邢卫斌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谢斌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佩凤(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梁相林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