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审判职能,将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天,龙胜泗水人民法庭特别组建办案团队前往马堤乡苗族村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案。针对当地特点,团队邀请村寨有威望的“寨老”和熟悉当地语言的村委干部参加,发挥“双语调解”优势,配合法官让案件纠纷顺利化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当事人 苏某斌 :听到法官拿我们自己的方言进行协调,我们觉得亲切又温暖。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人民法庭庭长 赖锦鱼:我们是典型的少数民族山区,案件都邀请当地德高望重“寨老”进行先行调解,其次,人民法庭在人员配置时候,也特意做了安排,比如安排有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工作人员,便于利用少数民族语言及少数民族习俗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龙胜各族自治县有苗、瑶、壮、侗、汉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数的80%。在审理涉少数民族当事人案件时,龙胜法院立足地域特色,结合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坚持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法庭文化之中,运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创建“双语法庭”调解模式,优化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保障,并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三月三”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节庆活动,深入村寨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龙胜各族自治县苗族群众 苏坤艳:法官们用苗族语言来普法我感觉很亲切,又让我们老百姓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希望他们多来普法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程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于立、审、执各个环节,全面压实党组和庭室两个责任,擦亮“党建、文化、清廉+民族团结”三个品牌建设,夯实政治素质、司法能力、审判质效、法治宣传四个基础,通过构建“1+2+3+4”工作体系,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和法院工作的结合点。
(李晓宁 秦楚智 龙胜融媒 吴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