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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大:围绕“三个聚焦” 在述职评议 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4年12月24日 10:27:28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兴安县  编辑:蒋玲  阅读:   查看评论()
  近年来,兴安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增强选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提高选任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更高质量的履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聚焦“事前”准备,扩大民主渠道,提升评议准确性
  一是做好选题。会前,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对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进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研究过程中,常委会突出三个评议重点,即将年度承担改革发展稳定重要任务的部门、事关发展改革稳定的大事要事、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评议的重点。二是做好事前调研。成立述职评议工作组,分成若干小组,由常委会领导率队深入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访谈等方式,多方面、多角度对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形成初评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多次讨论并形成述职评议询问提纲,为述职评议做好充分准备。
  聚焦“事中”监督,扩大政治参与,提升评议民主性
  精心组织开展评议。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述职评议还特邀驻兴安县的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村委、社区干部代表和市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将代表、选民平时反映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带到评议会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类别,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各界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和接受询问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回应询问问题时的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
  聚焦“事后”问效,重视结果运用,提升评议实效性
  及时汇总、分析评议结果,将评议结果、评议意见向县委报告,并抄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优、晋职晋级重要参考依据。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评议对象,由县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列入下一年度的述职评议对象。通过述职评议提升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质量,以述职促履职,以评议促提升,有效帮助评议对象认识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李春梅 唐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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