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议案、法规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决议、法规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仲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锋、谢灵忠、区捷、李滨、林武民参加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民政府、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若干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和《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会后将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还审议了《桂林市桂林米粉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一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赵仲华向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春华,副市长莫一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市监察委员会(删)等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仲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锋、谢灵忠、区捷、李滨、林武民参加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民政府、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若干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和《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会后将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还审议了《桂林市桂林米粉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一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赵仲华向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春华,副市长莫一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市监察委员会(删)等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