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5年符合条件的桂林市五城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临桂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通知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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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符合条件的桂林市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五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临桂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城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临桂区报读义务教育学校:
(一)法定监护人持有2021年6月1日之后办理或连续续签的流入地城区居住证(需提供原居住证证件)。
(二)法定监护人持有截至报读当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的在临桂区社保有效缴纳凭证(需提供社保缴纳发票等有关证明)。
(三)法定监护人购买临桂城区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加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入住满三个月的连续水电费用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随迁子女具有截至报读当年8月31日连续满一年的临桂城区幼儿园学籍证明(仅限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
二、对于具备上述条件及其他入学条件的五城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属地管理及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凭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报名学校。
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2025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