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其储存、运输、充装、销售全链条实行严格行政许可制度。无资质私设储气瓶库、私倒装气、违规兜售“黑气”,多藏匿于居民楼栋、乡村民房,普遍缺失防爆、通风、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钢瓶混堆、导气操作不规范,一旦发生泄漏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为从严整治燃气领域违法乱象,叠彩区城管部门依托安全生产举报线索,精准开展全链条打击行动,成功清除两处重大燃气安全隐患。

线索精准摸排,联合突击收网。近期,叠彩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辖区存在隐蔽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窝点。叠彩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燃气燃管中队迅速启动核查处置机制,通过连日分片摸排、昼夜蹲守布控、轨迹跟踪溯源,锁定两处黑气藏匿点位:大河乡乌石村委上塘边村民房、北门街道金河社区阳光叠彩小区18栋09号居民住宅。
2026年8月5日傍晚,燃气燃管中队联合市燃管中心开展跨部门突击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隔离周边群众、管控现场风险,当场控制2名违法当事人刘某、杨某;现场依法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103个、违规导气倒装装置2套,所有涉案气瓶、工具统一登记封存。目前,两名涉嫌非法储存、经营燃气的当事人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置。
法条深度解读,“黑气”全链条违法成本清晰可见。本次查处案件覆盖非法储存、违规倒装、无证经营三类典型燃气违法行为,对应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明确,对运输、充装、销售全环节违法行为均划定清晰法律红线:
一是非法储存燃气,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住宅、不具备防爆通风条件的民房内储存瓶装液化气。经营者违规储气:责令整改,处1万—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经营许可;个人私存大量气瓶:逾期不改正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涉案气瓶数量大、藏匿居民区,具备重大安全风险,符合《刑法》危险作业罪认定标准,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私自倒装导气、违规充装气瓶、私装导气设备跨瓶倒灌液化气属于明令禁止行为。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可没收气瓶,并处10万—50万元罚款;私自倒装极易造成气瓶超压、阀门破损泄漏,引发燃爆事故,情节严重同步追究刑责。
三是无证运输、销售“黑气”全链条打击。无证经营售卖液化气:依据第四十五条,责令停业,处5万—5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无危化品资质运输气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10万元罚款,大量运输可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部门提示:只要涉及无许可储存、倒装、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任一环节,均属于违法,不存在“少量储存、自用无碍”的免责情形,大量囤积于居民区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常态严打不松懈,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安全生产事关民生底线,燃气安全须臾不可松懈。长期以来,叠彩区城管大队将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列为常态化核心执法工作,构建“群众举报、线索摸排、联合执法、公安移送”闭环处置机制,紧盯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沿街闲置房等重点隐蔽区域,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私设储点、私自倒装、流动兜售“黑气”四类突出违法行为,从源头斩断“黑气”流通链条。
下一步,叠彩城管将持续保持燃气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加大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频次,深挖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隐蔽黑窝点;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普及燃气法律法规与用气安全常识,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抵制“黑气”;三是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深化与应急、公安、燃管中心多部门联动,对查实的燃气违法案件从严查处,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以刚性执法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辖区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群众居家用气安全。
(通讯员:戴端辉、霍新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