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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小鼠标大力量

2010年09月16日 17:18:32  来源: 桂视国际网 秦武  所属分类:观点评论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旨在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严惩违规用人行为的组织部门“12380”举报网站已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反腐倡廉工作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组织、纪检、检察、监察等部门纷纷利用互联网筑起监督举报阵地,使互联网成为“护廉网”,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
  早在2009年2月,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已经正式开通。全国30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的“12380”举报网站也余近期全部开通。这是组织部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12380”举报网站把互联网升级为“护廉网”,成为群众监督的有效窗口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斗争的新方式。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民意、执政能力。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如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就利用开放互联网社交服务--我们熟称的微博,发布一则所谓的“通缉令”,“通缉”近日备受关注的河南安阳出逃官员李卫民。截至昨日下午,原文转发2559次。现在又经媒体报道、网站转发,关注的人更多,相信积极加入到此次围堵贪官的队伍中去的人也会更多。有律师说,这种“微博通缉令”不具有什么法律效力,而且不同于人肉搜索,微博“通缉令”发布的内容没有涉及到“被通缉者”的个人隐私、名誉权等问题。这样一看,此次“微博”搜索应该具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不过,在网络已迅速取代一些传统举报方式成为新的反腐利器的同时,一些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表示,网络反腐如今已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应进行理性的引导和规范。
 

        南方日报:保留网络监督的原始面貌
  南方日报刊发的文章评论到:说到底,要让网络充分释放民间监督热情,让舆情充分助推官方反腐,还必须回到常态化的制度建设上来。近一两年轰动全国的“考察门”、“香烟门”、“虎照门”、等事件,如果没有网民的持续热情参与,不可能如此现实地影响中国政治社会,也不会有人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然而,在民间网络反腐大张旗鼓、此起彼伏的同时,官方的网上举报则显得波澜不惊、有些沉寂。毫无疑问,如何使网络监督与制度监督有效衔接,已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新问题、新挑战。
 

        半月谈:理性引导网民热情,制度规范网络反腐
  半月谈:网络反腐目前尚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必须尽快推进网络法规的出台,在保障言论自由度的情况下、明确网民的法律责任,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防范“网络推手”的恶意炒作。此外,加强对网民的道德自律教育也十分必要。网络反腐既应从制度层面规范,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在网上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的惩罚性制度,又要引导网民做守法网民、道德网民、知性网民,在没有准确信息和成熟的思考之前可以静观事态发展,少发帖或迟发帖,以免为“网络推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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