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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意见提出 今年支付比例应超500/0

2015年08月05日 09:41:3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原创  编辑:钟琪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来看一下该意见的一些详细规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完善筹资机制。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群众不额外缴纳费用。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并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四是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宣传解读,使群众广泛了解大病保险政策,科学理性对待疾病,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为大病保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相关意见,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张睿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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