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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融水人每年将多享五天假期

2017年06月28日 08:57:24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案)》7月1日起施行

  融水人每年将多享五天假期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黄远来)6月23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案)》实行日期的决定(草案),《条例(修订案)》规定,该县每年的自治县成立纪念日、芦笙斗马节、苗年一共放假五天。修订后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每年公历11月26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两天;每年公历10月28日为自治县芦笙斗马节,放假一天;每年农历十一月廿八日(不含闰月)为自治县苗族传统节日苗年,放假两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记者查询了解到,目前区内不少自治县都已启动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其中,环江、富川等自治县已完成修订,这些自治县自治条例大多对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放假天数作了规定,其中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天数一般为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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