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及时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网吧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二、举报途径
拨打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或到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城区大队举报。
三、奖励办法
凡举报桂林市范围内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后,给予奖励。
四、如实举报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实名举报。举报应详细说明违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举报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凡举报不实,由举报人承担相应后果。
举报实行一事一奖,同一时间如有多个举报者,对举报时间在先的进行奖励,在后的不予奖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2825399
奖励标准和办法的解释权归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有。
一、举报内容:
网吧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二、举报途径
拨打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或到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城区大队举报。
三、奖励办法
凡举报桂林市范围内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后,给予奖励。
四、如实举报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实名举报。举报应详细说明违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举报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凡举报不实,由举报人承担相应后果。
举报实行一事一奖,同一时间如有多个举报者,对举报时间在先的进行奖励,在后的不予奖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2825399
奖励标准和办法的解释权归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有。
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