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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条例》:强化管理方法 引导教育并行

2018年01月12日 09:52:4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视频(红榜)  编辑:蔡琦钢  阅读:   查看评论()
  创城再出发继续关注《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中对垃圾分类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管理方法和责任单位,将让整个城市环境变得更加整洁有序。
  桂林作为广西唯一一个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分类的垃圾桶。但在日常的管理中,部分市民存在不按类别随手扔垃圾的行为。国务院1992年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对垃圾分类已经做出过明确规定,而今年1月1日实施的《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
  桂林市城管委 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科 科长 苏扬峰:“垃圾分类开展以后,我们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方法。比如还有大件垃圾的分类,怎么处置这些规定都没有。桂林市的条例就进行了一些细化,对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都进行了细化。”
  《条例》的制定,也对相关部门进行了约束:要求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和方法、大件垃圾的处置方法,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桂林市城管委 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科 科长 苏扬峰:“细化以后我们就要求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垃圾分类的标准方法,还有大件垃圾的处理进行标准的制定,为下一步垃圾分类更加系统提供一些依据。”
(文涛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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