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清明节期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对市区相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1、建干北路(东二环路与建干北路交叉口至灵田公路与大四公路交叉口之间)一段。
2、金鸡路、靖江路、尧山路部分路段。
二、管制时间
4月5日至7日每天7时至15时(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管制区域交通流量,灵活调整交通管制措施和管制时间)。
三、交通组织
(一)管制期间,允许公交车、班线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进入管制区域(行驶证登记地址在管制区域内的机动车经交警执勤卡点查验证件后允许进入管制区域)。其他机动车禁止进入。
(二)管制期间,每天7时至15时,东二环路(南州大桥西头至桂磨路口)一段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的黄牌货车)。
(三)管制期间,禁止车辆(含非机动车)在管制路段占用道路停放。
(四)管制期间,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至灵田公路与大四公路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允许机动车(含班线车)双向通行。允许进入管制区域的机动车由灵田方向行至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处一律左转,沿尧山路→靖江路→金鸡路单向行驶,禁止逆行。
(五)管制期间,金鸡路(东二环路路口至绕城高速公路七星收费站引道口)一段在未出现拥堵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六)为方便群众自驾车祭扫,公安交管部门在东二环路(金鸡路口至南洲大桥)两侧非机动车道开辟临时停车区域;公交部门在建干北路设置接驳换乘点,在东二环路金鸡路口至南洲大桥一线开通接驳临时公交线路。请将自驾车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选乘公交车进入管制区域。
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根据本通告提前调整出行计划,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服从执勤民警指挥,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一、管制路段
1、建干北路(东二环路与建干北路交叉口至灵田公路与大四公路交叉口之间)一段。
2、金鸡路、靖江路、尧山路部分路段。
二、管制时间
4月5日至7日每天7时至15时(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管制区域交通流量,灵活调整交通管制措施和管制时间)。
三、交通组织
(一)管制期间,允许公交车、班线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进入管制区域(行驶证登记地址在管制区域内的机动车经交警执勤卡点查验证件后允许进入管制区域)。其他机动车禁止进入。
(二)管制期间,每天7时至15时,东二环路(南州大桥西头至桂磨路口)一段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的黄牌货车)。
(三)管制期间,禁止车辆(含非机动车)在管制路段占用道路停放。
(四)管制期间,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至灵田公路与大四公路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允许机动车(含班线车)双向通行。允许进入管制区域的机动车由灵田方向行至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处一律左转,沿尧山路→靖江路→金鸡路单向行驶,禁止逆行。
(五)管制期间,金鸡路(东二环路路口至绕城高速公路七星收费站引道口)一段在未出现拥堵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六)为方便群众自驾车祭扫,公安交管部门在东二环路(金鸡路口至南洲大桥)两侧非机动车道开辟临时停车区域;公交部门在建干北路设置接驳换乘点,在东二环路金鸡路口至南洲大桥一线开通接驳临时公交线路。请将自驾车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选乘公交车进入管制区域。
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根据本通告提前调整出行计划,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服从执勤民警指挥,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