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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年05月18日 09:06:0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以案说纪说法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全州县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黄沙河镇黄岗村委原副主任蒋钦禄、党员宾四湘私分道路硬化资金问题。2014年3月,蒋钦禄、宾四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村民捐赠给黄岗村委黄沙河村北达街道路硬化项目的1万元予以私分,其中蒋钦禄、宾四湘分别分得2500元。案发后,2018年1月,蒋钦禄、宾四湘均将分得的2500元上缴国库。2018年4月,蒋钦禄、宾四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全州镇大贵村委原委员唐国生截留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款问题。唐国生以本人的名字在全州县邮政银行开设3个银行账户,领取全州镇大贵村第10、11村民小组2008年至2013年的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款32991.62元,其中发放给各农户、修路等开支19964元,剩余的13027.62元由其保管。在管理期间,村民小组长多次要求清账并移交出此款,唐国生以各种理由不予移交,直至2018年2月才组织村代表清账,将此款上缴村集体。2018年2月,唐国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绍水镇高田村党支部书记唐国晏违规使其儿子成为贫困户问题。唐国晏在担任高田村委副主任期间,因瞒报谎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儿子成为贫困户并享受了相关扶贫政策补助。2018年3月,唐国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文桥镇新塘村委主任文明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农村低保问题。文明在担任新塘村委副主任期间,于2013年、2014年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为不符合条件的母亲办理低保,使其连续两年领取低保补助款2688元。2018年4月,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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