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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视台《航拍桂林》视频素材网络征集启动

2018年08月30日 16:22:18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桂林电视台《航拍桂林》视频素材网络征集启动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战略,桂林电视台希望用更直观的演绎方式来记忆桂林这座山水名城的繁华和秀美,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桂林电视台官方网站--桂视网将开设专栏收录《航拍桂林》全集,对本片进行网络集中展播;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新媒体中心的全媒体矩阵进行全媒体展播;同时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宣传期间,在桂林电视台各频道插播;在桂林百货大楼主楼外悬挂的LED大屏幕进行轮播。

本片将采取网络公开征集视频素材的方式采集《航拍桂林》所需镜头,让大桂林地区的全体摄影、航拍、延时摄影爱好者参与到本片的制作中来,真正成为一部桂林人自己的《航拍桂林》纪录片。

二、项目视频素材征集

《航拍桂林》项目采取网络公开征集视频素材的方式采集所需镜头,对素材提供者的年龄、工作范围均不作具体要求;欢迎全国各地的影视团队、视频拍摄爱好者积极参与。

摄影爱好者提供的素材镜头,将由桂林电视台统一剪辑包装;最终成片画面中添加该段素材提供者的专属水印,并在《航拍桂林·精华篇》中集中鸣谢。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891--2018108日。

作品邮至2874299413@qq.com(注明“大美桂林·航拍桂林”素材字样,画面不带LOGO水印),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733890477

素材征集官网(桂视网www.gltvs.com)下载并填写“授权视频素材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将素材作品统一命名为“大美桂林·航拍桂林”+拍摄地点+分类。

三、项目视频素材要求

1.摄影爱好者提供的素材必须展现桂林市116城区人文自然风光,紧扣“大美桂林·航拍桂林”这一主题,具有较高审美价值;

2.所提供的视频素材分辨率为1920*1080,以保证成片质量,并方便进行统一的包装制作;

3.每个摄影景物建议提供3个以上不同角度的航拍或延时镜头;

4.《航拍桂林》将包含8个章节,所提供的视频素材需包含对应的内容,具体章节如下:

①桂林·山篇(指桂林116城区的自然山体如:象鼻山、叠彩山等)

②桂林·水篇(指桂林116城区的自然水体如:漓江、湘江等干支流)

③桂林·桥篇(指桂林116城区的桥梁含古桥、近现代建设的桥梁如:解放桥、南洲大桥、漓江桥等)

④桂林·日篇(指桂林116城区的日出、日落)

⑤桂林·文化建筑篇(指桂林116城区标志性文化建筑如:逍遥楼、恭城文武庙等)

⑥桂林·景点篇(指桂林116城区的景区景点,345A景区景点如:印象刘三姐、阳朔大榕树等)

⑦桂林·夜篇(指桂林116城区的夜景、星空)

⑧航拍桂林精华篇(指视频素材提供者提供的其它精华镜头,集合篇)

四、视频素材版权费用结算

视频素材提供者自行登录本次征集活动官网--桂视网(www.gltvs.com),下载并填写“2018桂视网《航拍桂林》授权视频素材登记表”;表内含有视频素材提供者银行卡信息,并需附带该卡所对应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相关信息。

在成片完成后,桂林电视台将根据《航拍桂林》成片所采用的镜头数与相应的视频素材提供者进行版权费用结算(每采用该作者一个镜头结算一次,若未采用所提供的视频素材、将不予结算版权费用)。

五、其他事项

1.所提供的的视频素材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良俗、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2.所有提供的视频素材必须为本人或团体自行拍摄的素材,享有完整版权,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与本次素材征集活动;

3.视频素材提供者可加入“大美桂林·航拍桂林”QQ群,群号:534231042

4.所有征集素材概不退还,请视频素材提供者自行备份。 

  登记表下载:2018桂视网《航拍桂林》授权视频素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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