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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年来查处的最大野外赌场,多人被重判!

2019年01月09日 16:47:4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桂林警事  编辑:小小银球  阅读:   查看评论()
      2017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灵川县大圩镇有人开设野外赌场聚众赌博,参与人数众多。获悉情况后,警方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坚决从重从快打击,狠刹赌博歪风。
      经过近一个月的秘密侦查,民警逐渐摸清了这一赌博窝点的相关情况。该赌场每日开赌时间从上午9时至下午5点,每天参赌人员100多人,涉及赌资100万余元,日均违法获利5万余元。该团伙特意将赌场设在城郊偏僻位置,每日变换不同窝点设赌,并雇用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充当放哨人,配置对讲机和专用手机等联络,在赌场周边或开车或步行巡逻放哨,防备公安机关打击。
      2017年11月9日上午,200多名警力赶至指定的集结地点,时至当日12时许,利用赌场望风人员稍微放松警惕的时机,抓捕人员分成三个行动小组,快速出击,当场抓获91名涉赌人员,当场查获赌资、赌具及涉案车辆一批,所有涉案人员被传至全州警方接受调查,经审查,其中79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秦某明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一个层次分明、成员固定的赌博团伙,在灵川县大圩镇废弃水泥厂旁边的竹林及菜地里、大圩镇蔬菜批发市场附近的空地及后面桂花园内等地开设赌场,以“扒蚕豆籽”每注不低于50元、上不封顶的方式供赌徒赌博,按6%至10%不等的金额抽头渔利,并存在放高利贷现象。两个月内,该团伙共组织大小赌博60余次,累计参赌人员数千人次,累计参赌资金达数千万元,共获利200万余元,数字如此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2018年12月17日,经全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首犯秦某明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不等,判刑如此之重在广西实属罕见,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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