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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窃书不算偷,我捡车也不算盗吧? 警察 蜀黍:“拾金不昧”这个成语你一定学过。。。。。。

2019年03月05日 16:42:1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桂林警事  编辑:小小银球  阅读:   查看评论()
         最近,七星警方办理案件过程中中,遇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如孔乙己一般,在审讯室里一直坚称:“车子是我捡的,不算偷!”
        43岁的张某是某信息采集公司采集员,平时工作认真负责。2月27日11时许,张某步行路过穿山东路小南国至七星花园之间路边(职教中心对面),看见一辆黑色电动车的车钥匙插在车上没有取下来!“天上掉馅饼”啦,张某喜出望外,于是“顺手牵羊”把这辆电动车“顺”走了,并藏于桂磨安居小区门口。张某觉得,谁让你粗心大意忘记拔车钥匙了,被我捡个便宜,现在车子归我了!
        与此同时,当车主取车时发现车钥匙不在身上,电动车也不翼而飞了,立即报了警。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经调看监控录像、侦查走访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有重大嫌疑。2月28日17时,民警在桂磨安居小区伏击守候,抓获嫌疑人张某,人赃并获。

        在审讯过程中,张某还坚称自己只是“捡车”而已,不算偷。此案的张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私自占有为目的并拿走了他人物品,不管是从结果还是从动机上来说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张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七星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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