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视网

桂视网>新闻>正在查看

收受266万元!灵川县核心区管委会原主任秦民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9年06月05日 09:17:57  来源: 桂林政法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6月3日,桂林市灵川县甘棠江核心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书记、主任秦民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该案是由灵川县监察委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领导及各部委办局负责人70多人参与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2009年3月25日,灵川县核心区管委会成立,性质为灵川县人民政府直属管理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9年4月8日,灵川县城投公司成立,属于国有独资企业。灵川县核心区管委会和灵川县城投公司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5年9月至2019年1月,秦民担任灵川县核心区管委会主任及灵川县城投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阳某平、王某玉、伍某、马某涛、赵某、王某松谋取利益,收受六人二十八次共计现金人民币266万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领导及各部委办局负责人70多人参与旁听庭审
  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公诉机关对本案的定罪量刑证据一一进行了举证,并就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以及警示教育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内容:

扫码转发

精彩视频

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