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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强制清场被执行人房屋 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9年07月17日 10:34:1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秀峰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被侵占涉案的房屋归还申请执行人。12日上午,秀峰法院对位于翠峰苑9-1栋A座,属于被执行人赵某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清场措施。
  据了解,被执行人赵某因不能支付申请执行的贷款,3月21号法院依法将该处房产在淘宝网上进行了司法拍卖。然而在拍卖成交之后,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发现赵某又将此处房子抵押给了另一个案外人阳某。因为阳某和赵某有其他经济上的纠纷,一直拒绝从此处搬离。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房屋进行强制清场。 
  秀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副局长 秦好成:“案外人在我们成交之后通知他马上搬到现在有两个多月了,案外人阳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搬迁,所以今天我们强制把他的财产搬迁到我们指定的地方。”  
  在对房屋进行考察、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执行法官针对本次清场活动制定了强制清场方案。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直至12点,清场工作全部完成,法院将已清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秀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副局长 秦好成:“强制清场搬出的案外人的物品,我们将存放在我们法院指定的地点,由当事人负责保管,再给他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们会通知他自己进行领取,如果到时间不领取的话,我们将作为无主财产,申请执行自行处理,(清场后)马上就可以把房子移交给买置人,维护我们司法拍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程琳 文涛 实习吴佳忆 通讯员 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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