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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车三月醉驾被公诉 爱车恐闲置五年

2019年10月16日 10:56:07  来源: 七星区检察院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黄某进城务工多年,手中有了些积蓄,于是在2018年国庆期间用手中的积蓄,再加上父母的资助,买了一辆小轿车,以方便回家看望家中的父母。然而还没等摸透爱车的性能,黄某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1月7日1时30分许,黄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西侧辅道由北往南顺行至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路口往南200米处辅道内时,遇被害人曲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其前方同向行驶,摩托车车头与电动三轮车尾部相碰撞,造成黄某、曲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事故发生时,被告人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7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黄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由于家中无其他人有驾照,黄某刚买的新车恐要闲置五年。谈及此事,黄某懊悔不已,不但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且刚买的爱车不知如何处理是好。 

(徐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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