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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要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

2021年08月17日 07:36:20  来源: 桂林广播网  所属分类:市民心声  编辑:孔俐力  阅读:   查看评论()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全区新建或改扩建44个左右体育公园。到2025年,我区要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随着全民健身时代来临,公众有了越来越多的健身锻炼需求。据了解,截至2020年,全区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50640个,体育场地面积达9947.0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1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人均场地面积比“十二五”提高66.12%。但是,这些体育场地仍满足不了目前群众健身的需求,2.01平方米的全区人均场地面积也落后于2.2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该实施意见,到2025年,我区要构建较为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支持利用老旧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严格落实社区配套保障。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在新建居住小区土地出让前的规划中,要按照室内人均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0.3平方米等有关要求和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紧急避难场所。社区健身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十四五”期间,在全区要新建或改扩建40多个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在推动设施建设方面,设区市主要开展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五个一”工程建设。县(市)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六个一”工程建设;城区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
        对于经常运动锻炼的人们来说,费用方面也有好消息。该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国家关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共享附属体育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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