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了《关于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涉事学生被责令接受矫治,其家长被训诫。同时,涉事学校校长被解除职务,副校长等4人被辞退,引发舆论热议。
针对这次校园极端欺凌事件,人民网9月26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都应该依法承担责任。此次事件是对各级学校的一次警示教育,为校园管理敲响警钟。校园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容忍校园暴力频发,无视校园欺凌,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更无法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筑牢校园安全的防线,不能只是“亡羊补牢”,更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大同霸凌事件背后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值得重视。家长是第一责任人,甚至可能存在家长故意纵容教唆的恶性行为。对于主观故意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严从快予以惩处。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长不能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就算完事,除了道歉、赔偿等,更需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担疏于教导的责任。如果对自家的孩子不严加管教,他们就可能伤害他人,最终搭上自己的前途。对于施害者家长的追责,也不能止于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
更要深究校园欺凌深层次原因,多措并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曾建议,“目前有的地方、学校对校园欺凌的治理浮于表面,是有深层次的问题的。防治校园欺凌问题,必须针对深层次问题,扭转学校的办学理念,实现学校的现代治理。”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校园霸凌要进行立法,学校、社会、家长的责任明确,从幼儿就要进行这方面教育。要教育孩子保护自己权利,被侵犯要大胆喊出来,要进行反抗,甚至正当防卫。
法律的量刑的标准从来都不该是年龄,而应该是伤害程度。学校、家庭、社会都应当警醒起来,全力守护孩子的成长环境。希望受到霸凌甚至侵害的孩子周围有更多的、能让他们抓住的“手”,去呼喊,去求救,去把他们带出“泥沼”。
(作者 李绍芳 宾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