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看《人大之声 法规解码》特别节目。本期节目我们将聚焦《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这部法规如何从立法价值到长效机制,为会仙湿地的永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让我们共同展望法治力量守护下的会仙湿地新图景,见证这部法规如何从文本走向实践,持续护航这片生态明珠的灿烂未来。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人大之声法规解码》特别节目会仙喀斯特湿地被誉为“桂林之肾”,是漓江大水系建设“六江四库四湖一湿地”中的“一湿地”,对维护漓江水系生态安全意义重大。《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保护修复措施,带动了全市湿地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白喉林莺, 黄胸鹀 ,黑耳鸢等珍稀鸟类相继“做客”桂林,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桂林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旭东,为大家解读这部法规。
王主任 ,您好 ,首先我们想请您跟我们介绍一下,这部法规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出台的,尤其针对会仙喀斯特湿地独特的生态价值,立法主要希望实现哪些保护目标
好的, 主持人好, 各位观众好。咱们这部法规的出台说白了就是给会仙湿地这个“大宝贝”穿上了一件“法律护甲”,为啥要立法呢,一来, 这地方太珍贵了,它作为桂林城市的“肾”,不但能净化水质 调节气候,还是很多候鸟的“驿站”,里面有上百种鸟和鱼,就连1300年前的古运河都在这儿,二来, 以前游客乱扔垃圾 ,村民乱搭房子,还有人偷偷捕鱼搞破坏 ,再不保护就糟了,立法主要想干啥。首先得让湿地里的水干干净净,不能随便排污水, 搞养殖,其次, 要给鸟, 鱼 ,留个安稳的家, 不许乱抓乱捕。最后得让周边乡亲们也能受益,比如建污水处理设施改善生活,同时发展生态旅游 让大家明白,保护好湿地 日子才能长久红火,说到底 就是想用法律守住这片绿水青山,让子孙后代还能看到白鹭成群,碧水连天的美景。
感谢王主任的详细讲解,清楚了立法的初衷和重要的意义之后,我们还想进一步了解 《规定》具体适用于哪些区域,特别是如何划定湿地公园的保护边界,哪些对象属于管理范围。
这个问题很关键,法规第二条明确会仙湿地公园,包括以临桂区会仙镇睦洞湖为中心的湖泊沼泽湿地,具体范围以国家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准 总面积586.75公顷,管理机构已经通过设立明确的界碑 标识牌划定了边界,管理范围涵盖整个区域内的水体动植物 ,地形地貌等自然生态,也包括古桂柳运河这样的人文遗迹,一句话总结就是“范围内的一切自然和文化遗产 都要依法严格保护”。
谢谢王主任的解答,通过您的解读 ,我们明确了法规的适用范围和保护要求,为守护会仙湿地这一宝贵生态资源, 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保护湿地,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遵守法规 守护绿水青山,好的, 感谢收看本期节目, 我们下期再见。
(杨毓麟 樊乐 杨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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