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共护文明。《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创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三级保护网络,将3000余处分散石刻纳入系统化保护体系。本期《人大之声.法规解码》节目将详解条例第五至九条确立的政府职责划分,揭秘基层保护员工作机制,并解读第二十八条明确的举报奖励制度,展现如何通过法治力量凝聚保护合力,让每一处石刻都有"专属守护者"。
欢迎收看《人大之声·法规解码》。上期我们聊了石刻的活化利用,今天我们要带大家认识一群特殊的“超级英雄”——石刻守护者。要知道,我们的石刻遍布城乡:有的在热门景区,有的藏在深山老林。光靠文物部门可看不过来。
那么,究竟是谁在保护这些散落的文明印记?普通市民又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韦主任,今天我们还是想让您来跟我们分享一下。听说咱们建立了一个“守护者联盟”,这个保护网络具体是怎么运作的呢?
市人大教科文卫旅游委副主任委员 韦征:这个“联盟”就像一张保护网,把我们各方力量都编织进来,守护好我们的石刻。政府层面,我们实行“属地管理+专业指导”的模式:石刻所在的乡镇有专人负责,村委会设立有文物保护小组。更特别的是我们的“认养”制度——市民可以像领养宠物一样认领石刻。我们提供专业培训,发放“文物保护员”证件,让民间力量真正发挥作用。目前,全市已有多处石刻找到了他们的“专属管家”。可以说,保护石刻不是政府、专家的专利,每个桂林人都能成为“文化卫士”。
说到全民参与,我特别好奇:如果普通市民发现有人破坏石刻,比如说在文物上刻字或者违规拓印,除了及时制止,还能做些什么?举报这样的行为会有什么奖励吗?
市人大教科文卫旅游委副主任委员 韦征:举报破坏行为不仅是权利,更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我们《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行为。如果您长期从事保护工作,成绩突出,或者在抢救石刻、制止违法犯罪、捐献珍贵石刻等方面有贡献,政府会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保护文物是公义,我们绝不让守护者吃亏,要让我们的正能量得到弘扬。但在这里我要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破坏行为要以宣传劝导为主,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要及时取证,避免冲突更为重要。记住,您的一个电话,可能就挽救了一段千年历史。
从专业队伍到民间力量,我们看到了守护文明的强大合力。再次感谢韦主任的分享。下期我们将带您走进石刻保护的“消失的印记——抢救性保护”,我们下期再见!
(杨毓麟 樊乐 杨海琳)



































